广州故事 | 民国时期的广州骑楼风云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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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今天的广州人来说,骑楼,似乎早已融入到他们的血液里,代表的是广州的传统文化。她兼具欧陆建筑的神韵,亦有南洋风情的婀娜,还如中国女性一样贤惠(为行人遮阳挡雨)。

  

  不管是刮风下雨,还是烈日炎炎,人们都可以在下面闲庭信步,好不自在。

  

  其实广州骑楼大规模建设始于民国,当时广州局势动荡,资金紧缺,如此好看又实用的骑楼是如何建起来的呢?

  

  而且骑楼的建设居然还是当时广州城建成功与否的标志。这又是怎么回事?

  

  30年代初的广州太平南路(今人民南路)骑楼。(采自《广东百年图录.上卷》第305页)

  

  民国初年的广州,因为刚推翻腐败积弱的清政府,大家是满腔热情地开始建设自己的新城市。

  

  尤其是海外学成归来的青年学子们,踌躇满志,想着凭自己在西方国家学到的新知识,努力把广州建成如同欧美城市一样公共便利的先进城市,好让欺压国人多年的西方列强看看,中国人也可以靠自己的力量建设好自己的国家、自己的城市。

  

  其时广州旧城环绕,城墙多处已倒塌,阻碍交通,城内街巷弯曲迂回,路径狭窄不直,路旁无排水沟渠,一遇雨天便四处积水。于交通、商业、卫生影响甚巨,所以当时官商提倡首要改造旧城,模仿西方建设马路、街道、街市、商场等,倡建骑楼,以改良建筑,有利商业。

  

  但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城市建设并非打造空中楼阁,而是要实实在在地在地皮上动土兴工的,这就必然涉及土地和经费。而且当时广州也非太平盛世……

  

  城头变幻大王旗

  

  当时,民国刚建立,政局不稳,官阀混战,轮流割据统治,施行横征暴敛,战乱灾祸频仍,广东虽是孙中山革命的大本营,但也是两广和云南军阀的必争之地。

  

  因为在1924年黄埔军校成立前,孙中山领导的国民党是没有自己的军队的,靠的是各地的军阀,因此民国时期的广东汇聚了滇系,粤系,桂系等三大军阀势力,正可谓你方唱罢我登场,轮流执政广东。在1929年陈济棠主政广东前,广州的城头上变幻着各式的大王旗:

  

  广东督军胡汉民。(采自《广东百年图录.上卷》第178页)

  

  1911年底-1913年8月,广东军政府,胡汉民、陈炯明轮流任广东督军;

  

  1913年8月,拥护袁世凯的龙济光逐胡、陈上台;

  

  1916年7月,陆荣廷以“护国”名义逐龙后任广东督军,开始了桂系军阀对广东的统治;

  

  粤军总司令,广东省长陈炯明。(采自《广东百年图录.上卷》第111页)

  

  1920年10月,陈炯明把桂系赶出广东,成为真正的粤系军阀,但其后主张“联省自治”,与孙中山“大一统”的政治纲领不合,兵变迫孙中山离粤赴沪;

  

  孙中山在广州建大元帅府,任海陆军大元帅。(采自《广东百年图录.上卷》第128页)

  

  杨希闵、刘振寰(采自《广东百年图录.上卷》第182页)

  

  (注:1925年6月6日,驻粤滇军总司令杨希闵和驻粤桂军总司令刘震寰,在广州发动武装叛乱。广东革命政府调回东征军和粤北、西江等地所辖各军回师广州,在各路工团军、农民自卫军协助下,于13日平定叛乱。)

  

  1923年1月,滇桂军阀杨希闵、刘震寰打着拥护孙中山的旗号驱逐陈炯明,入驻广州,但对孙阳奉阴违垄断税收,遍设赌馆、烟馆,军纪涣散,孙中山斥其糟蹋广东;

  

  1925年6月,许崇智等带领粤军平定杨刘叛乱,将贰人逐出广州;

  

  1926年底,北伐节节胜利,民国中央政府从广州迁往武汉;

  

  1929-1936年,陈济棠主政广东……

  

  捉襟见肘

  

  政局频频变化,不变的是大量的军费支出。清末多次的割地赔款,损失大量白银。民国广东政府刚成立,前清各机构并不配合民国政府清查官产,其时地方征收机关自留不解,军队也横加征收。政府没有固定资金来源,但军饷和政费支出却不能停。

  

  至1921年,广州市政厅年收入1969996元,年支出为2884249元,赤字为914253元,还要想办法偿还市政公所时期拆城筑路欠下的征收铺屋产价110万元,为了节约经费,不得不裁员减薪,其困难程度可想而知。

  

  1923年2月,孙中山再次在广东建立政府,在广州设大元帅府。广州因而既是大元帅府、广东省、广州市、南番两县政府驻地,又是滇桂军阀驻地。广州以外,各式军阀在混战,于是广州就成了这多级政府筹集自身政费和为孙中山政权筹集军饷之地。

  

  但各级政府的财政权限不清,内部人事斗争极为复杂。时任广州市政厅厅长(相当于市长)孙科天天被他老爸孙中山催着要军饷,为筹饷疲于奔命。

  

  广州市政厅第一任厅长(相当于市长)孙科,是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文学士,哥伦比亚大学硕士。(采自《广东百年图录.上卷》第135页)

  

  城市建设成功与否的标志

  

  桂系军阀时期,广东财政厅长兼广州市政公所总办杨永泰,是依靠军方力量,在广州强制推行拆城筑路建筑骑楼工程的主要规划者和工程实施者。

  

  (采自《广东百年图录.上卷》第129页)

  

  虽然轮流执政,又差钱,但是大部分的主政者,都还是想在广州城建上有所作为的。他们一边想方设法地增加财政收入,一边开始规划建设自己的理想新城。

  

  拆城筑路似乎就是可以同时实现两方面要求的事,所以广州的民国政府一直想做。

  

  因为拆掉象征前清统治的旧城墙,可以方便留住和变卖被城墙所阻的官地公产,增加财政收入,而城墙所在地属无争议的官地,政府本来以为这样就可以不用向沿线被拆的铺屋商民赔偿地价,只需付些拆修费,就可以拆铺筑路了,事实证明这只是政府的一厢情愿,拆城筑路因赔偿问题,遭到了沿线铺屋商民的强烈反对。

  

  在桂系军阀时期,迫切的财政需求,使拆城筑路工程在借助军方的强大力量后,得以强制推行。

  

  同时为了缓解拆城筑路的阻力,也出于改良城市建筑的考虑,市政公所创造了“骑楼地”的概念,用准建新辟马路两边人行路上空面积来换取商民拆铺让路,并制定快速大量推广骑楼的措施,放宽建骑楼的标准,使骑楼成为广州马路沿线的主要建筑形式。

  

  由市政建设所产生骑楼地等,遂成为政府可以控制的土地和增加财政收入的利器。后来市政厅初期同样迫切需要筹措军费,因而基本继承了市政公所时期的筑路和建骑楼政策。

  

  因广州初期开辟马路建筑骑楼,一般是先拓宽马路(辟路)和拆除民房,然后是铺设人行路和建筑骑楼,而拆屋使建筑物的门面“面目全非”,所以政府和业主都想尽快建筑一个新的立面外观。

  

  政府更是希望趁兴建骑楼之机,兴建中西各式漂亮的立面,以便改良市容。另外,马路开辟好后,人行路就要紧接着完成,否则会影响交通,妨碍城市发展。所以铺设人行路和建筑骑楼,在政府看来,刻不容缓。

  

  因为骑楼建成了,建好了,筑路的最后环节完成,就可以搞个风光的开路仪式了,这仪式上,整齐优美的骑楼实在比平平无奇的路面更能彰显市政建设的成绩。路修好了,电车就可以上路,店铺就可以重开,商业繁荣了,地价飙升了,政府的财政收入就有了。

  

  因此,骑楼在当时被视为推行市政建设成功与否的标志。民国九年(1920年)颁布《建筑骑楼简章》,明令广州市内商民人等,凡有贴近马路铺业,应行建筑骑楼。以确保在短时间内能顺利达成建设骑楼的目标。

  

  1931年扩建的广州宝华路(采自《广东百年图录.上卷》第224页)

  

  追忆广州骑楼的兴建

  

  骑楼,是清末民初从香港新加坡等地传入的,非常适合同样高温多雨商业发达的广州。但广州建骑楼并非一帆风顺。具体来讲,广州骑楼的建设分了四个阶段:

  

  《从省城到城市:近代广州土地产权与城市空间变迁》一书作者黄素娟老师绘制的1900-1936年广州兴建骑楼马路

  

  (采自《从省城到城市:近代广州土地产权与城市空间变迁》第237页)

  

  1.广州民国初年的尝试期(1911年~1917年)

  

  1912年,广东都督胡汉民采用程天斗拆卸城垣、改筑新式街道的建议, 作为都市改造的开端,设工务厅管理司负责此事,而警察厅则负责管理建筑取缔等相关事项。还订定《广东省城警察厅现行取缔建筑章程及施行细则》,试图将骑楼强制推广到市区主要的商业街屋。这是骑楼最早正式出现在我国都市的法源依据。

  

  细则规定: 凡堤岸及各马路新建铺屋,均应在自置私地地内,留宽八尺建造有脚骑楼(骑楼地二楼以上仍可建屋),以作步道之用,不得私自占用;骑楼两旁不得用板壁、竹笪等类遮断及摆卖什物,阻碍行人,铺屋均须以砖造瓦顶防火构造,骑楼至少一丈高等规定。

  

  此期开设的东沙路、南关二马路、西堤二马路等,沿街建筑均按此规定办理。但当时局势不稳,商民因赔偿问题强烈反对,拆城被叫停,建路也只完成少数几条街道, 如东沙马路、西堤二马路等, 骑楼建设自然也不多。但强制建成的马路,使交通便利,获得时人称赞。

  

  2. 市政公所时期的强制发展期(1918年~1920年)

  

  广州镇海楼边上的旧城墙。(采自《广州历史陈列图册》第195页)

  

  1918年,桂系军阀时期,政府设广州市政公所,专事拆城筑路工程。这是广州自开埠以来,第一次有计划大规模的市政建设工程。期间历时3年,依靠强大的军方力量,以筹饷属军事问题为由,驳回了省议会等关于拆迁赔偿等问题的质疑,强制完成了大规模的拆城筑路工程,开辟了城区内主要干道,同时进一步扩大了城区范围,奠定了广州迈向现代城市的基础。

  

  市政公所成立以后,政府有组织的进行都市改造运动,并制定骑楼政策,拟定骑楼发展计划与相关施行细则,全力推动骑楼建设,骑楼正式步入稳定的持续发展时期。此时期制定的关于骑楼的政策法规包括:《临时取缔建筑章程》、《请领骑楼地缴价暂行简章》、《广州市政公所取拘建筑15尺宽度骑楼章程》、《取缔人行路规则》、《建筑三合土人地路路面章程》等,建构了不少新办法与机制来快速达成其目的:

  

  (1)土地分开的观念

  

  创造了单独的骑楼地概念,骑楼地产权独立,不再受到原有土地业主的束缚,骑楼地可以单独进行抛售转让或强制公投等交易。

  

  (2)强制设定骑楼承领人的顺序

  

  骑楼地如果全部是由业主土地割出,则不用缴交地价,即可建筑骑楼。如业主不愿建,就让铺客(商铺承租人)来候补,但须缴价(骑楼地价)承领骑楼。

  

  如果铺客也不愿建,或业主和铺客借故拖延,政府就把骑楼地强制进行公开投标。且不论投标金额的多少,都促成交易成功,不让其流标。得标者,便可缴价,申请骑楼执照,建造骑楼。因为骑楼地在公开投标的过程中,可能会被低估或出现“围标”,造成业主更大损失,如此一来,大部分的铺屋业主就会配合政府政策,以免被强制处理,损失更大。

  

  (3)奖励措施

  

  由于骑楼能促进商业的发展,为了奖励业主自行兴建骑楼,于是政府同意其可据兴建骑楼所费,向铺客增加租金,但不得超过一分以上, 如由得标者兴建,其后亦可依政府订定办法酌量加租。

  

  在市政公所时期,随着马路拓辟,陆续完成骑楼建设的马路有:惠爱路(今中山四路)、一德路、丰宁路(今人民路)、永汉南路、永汉北路(今北京路)、万福路、百子路(今中山二路)、德宜路(今东路风)、文德路、吉祥路、大东路(今中山四路)、泰康路、广卫路(今吉祥路)、靖海路、广大路、广仁路、及惠福路等,主要集中在今日东山区及越秀区,广州开始正式循序渐进地迈进近代化城市之列。

  

  其实,市政公所原本认为骑楼会遮蔽人行路的阳光,妨碍卫生,故对建筑骑楼的路宽做了限制。在重要的马路中枢如永汉路(今北京路),公所更倾向于“种树藉荫行人。不过,由于拆城筑路遭遇到巨大阻力,不得不放宽建筑骑楼的限制。

  

  广东财政厅长兼广州市政公所总办杨永泰,是当时广州强制推行拆城筑路建筑骑楼工程的主要规划者和工程实施者。广东省警察厅厅长兼市政公所帮办魏邦平对拆城筑路大力支持,使其得以进行。

  

  3.广州市政厅时期的骑楼全面发展建设 (1921年~1928年)

  

  桂系军阀被逐,1921年设广州市政厅,孙科任首任厅长,采用美国市委员制,扩大市政厅权限,重用海外学成归来的人员,如著名的广州工务局局长程天固等,热情投入广州的城市建设中,但因滇桂军阀盘踞及东征北阀对军费的迫切需要,还有市政公所留下的大量债务,使孙科管治初期态度激进,试图变卖所有庙产,取消代表租户利益的铺底权,导致官民关系恶劣。

  

  而对骑楼相关规范也大致延续以往的规定。但有了一些细化,使规则操作性更强,催建骑楼效果更佳,成为其后各马路规范骑楼建设的主要依据。如限定骑楼兴建时间和骑楼建成后的加租办法等,其中要求在准建骑楼马路两旁的铺户,在重新建筑铺屋时,必须同时兴建骑楼,否则一概不准核发建筑执照。此举成为发展骑楼的有效利器。

  

  △今重新灌注「八和会馆」骑楼模型,以混凝土之材,现广州城市特色建筑之风貌。

  

  经过拆城筑路、推广骑楼建筑、变卖官产、商团事件等一系列事件,政府和商民之间的多次博弈后,双方有了更深的了解,彼此也进行了互相渗透。市政厅改组后,政府里有了各行业的代表,商会等组织里也加入了倾向与政府合作的人员,这样也使城市建设有了更多的谈判空间。

  

  “六街成案”、承认传统商业习惯的双重产权以及推广骑楼和土地登记的施行,都是政府与商民协商后的结果。这种转变对城市建设具有积极的推进作用,使城市建设走向多方共赢的快速发展。至20世纪30年代,以总商会为首的商民已直接参与到城市建设之中,使得填筑内港、架设海珠桥、填筑海珠岛等得以实现。

  

  而“六街成案”是这一时期著名的成功案例。“六街”是指原十三行商馆区一带的同兴、靖远、荣阳、永安、同文、同德六条街道,俗称“靖远六街”。1923年,工务局局长林逸民亲自咨询沿路商民的意见后,提出要尊重传统商业习惯,承认代表租户利益的铺底权,而筑路费等所有费用由沿路商民负责,路费由总商会代管,政府则负责规划和监管,另外公布详细的筑路图式及预算办法,让商民充分了解政府的规划和预算使用情况,其中心理念是政务公开,多方参与。

  

  最终使六街马路得以顺利建成。“六街成案”得到商民和政府的一致肯定,其辟路之法遂成为向西关推广马路的主要方式。林逸民本人也因为此案的成功,被调往南京负责民国首都的城市建设。

  

  (注:铺底权,广州的商铺大多有铺底,铺底就是商铺营业中一切有形和无形资产的统称,归承租商所有。包括:铺壳、装修、货底、家私、代结、招牌、保险、行底、铺位。因铺底的存在,商铺的业主不得随意取回店铺,不得任意加租,是承租商铺的铺客与业主抗衡的重要基础。在旧商退办时,新商须出资顶受作为铺客资产而被认可的“铺底”,称“承顶”或“顶手”。)

  

  林逸民,广州市政厅时期广州工务局局长,成功推行“六街“筑路,先后毕业于岭南大学和美国普渡大学,图为林逸民先生与夫人结婚照。(采自《广东百年图录.上卷》第261页)

  

  自市政厅成立以后,道路开辟及骑楼兴建,大多集中在东山区及越秀区二区,但也开始将触角伸向海珠区。这期间开辟了大东路(中山四路1921年)、 长堤大马路、太平南路、盘福路;大德路(1921年)、 西濠二马路(1924年)、小北路(1927年)、六二三路(1925年)、南华路、同福路(1926年)等骑楼马路。

  

  4.政局稳定衰退时期(1929年~1937年)

  

  自民国十九年(1930年),由陈济棠主导广东省市政起,广州进入了一个黄金发展期,经济繁荣,市政建设全面蓬勃发展。

  

  虽然此时马路开辟很多,但多数已不再要求马路两旁要留设骑楼,尤其是内街部分,都是一些宽度2.2m一11m的巷道,不具备兴建骑楼的条件。骑楼兴建政策的转向,在民国十九年(1930年)工务局颁布的《取缔建筑章程》中,已正式出现“不准建骑楼之马路”字眼。

  

  1933 年广州市工务局报告书——《广州不准建筑骑楼之马路表》的显示:白云路、广卫路、吉祥路、教育路、多宝路、东川路、应元路等被列为不准建筑骑楼之范围。

  

  而不准建筑骑楼的主要原因有:人行路太窄;商业不兴且马路不宽;位于市郊或位于公园大学教会,或其它公共机关周围的马路,应种树以增加环境的美观;住宅区周围;经市议会议决为美化马路或通过植树。

  

  其实在1926年底,伴随着东征、北阀的胜利,军阀混战基本结束,国民党中央政府北迁,广州财政状况大为好转,1927年开始,政府已不再催迫商民建筑骑楼了。但很多不适合建骑楼的马路已经在之前建好了。如今政府不差钱了,不再因急于筹饷而盲目放宽建骑楼的标准,可以从交通、卫生、商业、美观等方面来综合考虑其建设的必要性,至此,广州骑楼的发展大致完成。

  

  这期间,开辟了大新路,新堤大马路、恩宁路等骑楼马路,广州近代骑楼的发展前后共维持约20年左右的时间,至此,遂告停顿。

  

  秀外慧中

  

  上下九皇上皇腊味店美仑美奂的传统骑楼。

  

  (采自《更新之路:广州旧城保护》第28页)

  

  广州骑楼的立面形式,现时来看,也是风格各异,甚为漂亮,可以想见当年初建时的美观整齐,但据上文可知,很大一部分骑楼是在桂系军阀踞粤时期,因急需军费而强制快速兴建起来的,不知它们的质量是否有保证呢?其实骑楼质量是很不错的。

  

  因为市政公所时期制定的《广州市政公所取拘建筑15 尺宽度骑楼章程》,详细规定了骑楼相关的材料、形式、施工、构造等等建筑细节,其中根据不同的建筑材料,骑楼柱就有士敏土(水泥)铁条柱、青石柱、砖柱、圆铁柱等好几种。广州骑楼造价不菲,比其身后砖木结构的商铺还高。因为骑楼是外立面,代表市容,而商铺是业主自主选择材料建的。

  

  另外,在当时工程技术有限、建筑专业技师缺乏、无法做极为精准建筑设计的情况下,《取拘建筑15尺宽度骑楼章程》这个建筑骑楼的标准规范模板,直接将各种不同材料因应骑楼形式,提供一个清楚详细的设计准则,让一般稍懂建筑的工匠,可以很容易看懂施工操作,省去复杂建筑结构计算,实现了短期大量建设骑楼的目标。从后来的骑楼建成情况来看,章程设计十分成功,也得到了切实的执行。规划设计人员并没有因为时间紧资金紧而放弃对骑楼质量的把控。

  

  △八和会馆骑楼混凝土模型摆件

  

  而且为保证人行安全和方便交通,还制定了骑楼空间使用管理维护规则,包括使用、维护、排水措施、罚则罚款用途等处理办法,规定骑楼下通道是人行路,车辆、乞丐和小贩不能用,取缔所有有碍交通、有碍市容发展的活动和违规的商业活动。

  

  图片

  

  政府规定人行路的维护工作由各铺户业主负担。路面如有损坏,须自行修复,如果采取消极态度抵制,政府也会找人代工修理,但工程费用由业主支出。另外,为确保效果,政府建立查报制度,随时派员出巡查验,对于查实故意偷工减料或违章建筑者,严行重罚,以确保骑楼空间品质。

  

  如此看来,民国广州的骑楼不但质量有保证,外观漂亮,管理和维护都有章可循,执行得法。

  

  △八和会馆骑楼混凝土模型摆件

  

  由上文可知,骑楼实际是伴随着民国广州城市马路的开辟而生,因政府迫切的财政需求得以快速大规模而建。其建设在民国广州城市建设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从中可找寻民国广州城建的种种印迹,窥见时人,虽然条件困难,但不忘建设近代化广州的初心,感受民国广州城市管理从激进粗放到平和细致的方式转变。

  

  从传统省城到近代城市,广州城市的外观固然是焕然一新,但从中国传统的城乡一体文化到西方城市文化的转变并不会马上实现,今天中国城市建设出现的许多问题,如政府与民众对彼此期望的落差,其实仍是它们之间博弈的延续。

  

  城市建设不会一蹴而就,不能只靠某个人或某几个人的意志和努力,要靠所有人的持续努力,甚至几代人的努力,真正考验每个人的胸怀、意志与耐力。

  

  如今政府提倡,城市规划和建设要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不急功近利,不大拆大建。要突出地方特色,注重人居环境改善,更多采用微改造这种“绣花”功夫,注重文明传承、文化延续,让城市留下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

  

  今天的我们,穿过虽饱经沧桑却仍然姿态优美的广州传统骑楼,跟随永庆坊走进了广州城建的微改造时代。其修旧如旧,建新如故,多方参与、互利共赢的旧城更新方式,让广州更加宜居和谐、富有活力!

  

  如今,广州的城建已经拥有了从容选择的胸襟与底气,要给这座城市留下怎样的记忆,我们有更多的时间来作出决定!